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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本科毕业实习指导书

2017届本科毕业实习指导书

发布时间:2016-11-22一、毕业实习任务及要求

(一)教师实习任务及要求

1.实习指导教师应做好实习前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准备,熟悉实习学生的专业和思想、表现,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与业务,拟定实习进度计划,并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出实习指导书,对实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取消或者减少实习环节或内容,同时提醒学生在实习前将应登录CRP系统顶岗实习模块录入实习单位、实习岗位等相关信息,并做好系统提交信息审批。

2.素质教师应在学生实习期间要配合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做好考勤工作;通过到实习单位检查或通过QQ、Email等不同形式,了解学生实习、生活等情况,及时提醒学生在实习中应注意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毕业实习中的实际困难。

3.实习指导教师应到实习点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并定期跟踪学生实习情况。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在CRP系统中作好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审阅及考核工作。

4.实习期间,会同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人员对学生加强全程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指导教师在整个实习过程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严格管理。

5.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教育,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系部领导。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系部领导,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6.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为学生排忧解难,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至少每周与每生联系一次,具体可通过实地走访实习单位、网络、电话询访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并及时填写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辅导员也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实习走访与检查,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7.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和实习指导小组都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并做好交流工作,及时撰写上交实习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做好学生的鉴定和实习考核、总结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评定每个学生的实习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

8.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指导教师应按时收集所带毕业生实习各项材料装入实习装档袋并提交系部,同时提交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手册及最终版毕业生毕业实习单位一览表。

9.指导实习期间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需经学院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擅自离岗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学生实习任务及要求

1.学生应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实习。

2.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单位接收函回执》送(寄)交系部,实习接收函回执需盖单位公章;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及时告知实习指导教师。

3.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在实习期间,每天必须登入CRP系统顶岗实习“学生模块”填写实习日记;实习日志必须结合实习专业、实习的实际情况,汇报每天的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感而发,写出自己的体会和经验。实习结束后按照要求打印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实习日志将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本届毕业实习不再统一下发《bwin必赢毕业实习材料总册》,所以实习相关材料信息均在CRP系统录入并打印出来装订成册;

4.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必须在毕业实习的最后一周内在CRP系统中写好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结合在实习单位实习的实际情况撰写。可以就3至4个在实习过程中体会深刻,或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问题进行论述,也可以就此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

5.学生实习鉴定。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在CRP系统中填写好《毕业实习鉴定表》中“毕业生实习自我鉴定”栏目,并按要求打印后,请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指导者在《毕业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及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后带回,最后与其他毕业实习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6.学生可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参与了与专业有关的调研、策划、谈判、论证,在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后,可以将为所在单位撰写的各种策划书、市场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谈判纪要等有关文字材料作为实习报告的附件提交所在系;如果涉及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可以复印其封面、目录等部分内容,并让实习单位出示你参与该项目的证明(须有单位公章、日期、实习单位领导签字)。上述材料与实习报告一起,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7.学生实习前及实习期间必须完成CRP系统上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的填写;实习结束后及时返校,将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打印出来,并将以下材料:实习接收函回执、毕业实习申请表、毕业实习日志、毕业实习总结、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贴上个人证件照)等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相关纸质版材料签章需完整。2016年3月30日前,毕业实习各项材料装入实习装档袋并提交实习指导老师。

8.原则上,实习结束后每位学生都要返校,进行为期10周的毕业论文集中撰写,具体时间安排为:2017年3月27日——2017年6月2日。如有特殊情况须留在实习单位继续实习的同学,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证明,获得实习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素质教师、系主任、学生发展中心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完成“CRP系统-顶岗实习”学生模块中实习计划、日志、总结、报告等填写任务;

(2)无考试不及格、课程重修和绩点不足等学业问题;

(3)确实已经与实习单位有签约意向(需提供实习单位书面证明协议);

(4)论文指导老师认为该学生论文进度合适,实习期间不影响论文撰写,同意离校继续参加实习。

二、实习形式

根据《bwin必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以系部集中定点组织实习和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系部或指导教师安排。考虑到学生将来的就业问题,尽量将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促进就业。

(一)集中定点组织实习的,实习单位以实习基地为主,由系部组织学生到系部指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实习或到指导教师联系指定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原则上学生应积极服从系部安排的集中实习,不得中途离开集中实习单位另寻其他实习单位。

(二)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的,即由学生通过各种途径自主与相关实习单位联系,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关。系部也允许学生开展自主实习,但也需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学生本人实习前均须提出毕业实习申请,填写并提交《毕业实习申请表》,系部审查批准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并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集中定点组织实习、分散自主实习均需签),实习期间,学生应向系部提交《实习单位接收函回执》;实习结束后,还须提交《实习单位实习鉴定表》,作为实习考核依据。

三、毕业实习进度安排

校外毕业实习共6周,6个学分,实习时间安排在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24日。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工作程序及要求

完成时间

完成单位

提交材料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

(一)

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并进行毕业实习动员。

2016年11月31日-2016年12月13日

系部

1.制度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指导书

根据系部工作计划和实习相关规定,安排实习指导教师,部署实习各项工作。

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0日

教发中心、系部

1.发放实习各项材料

2.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

教师、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由系部收集毕业生毕业实习单位相关情况,安排学生毕业实习工作

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30日

系部、指导教师、学生

1.毕业实习接收函回执

2.毕业生毕业实习单位安排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3.学生实习申请表

4.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

第二阶段(中期工作)

(二)

学生实习、教师指导

2017年2月13日-2017年3月24日

学生、

指导教师

1.毕业实习日志(学生须录入CRP)

2.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每周每生联系一次)

中期检查:系部、教发中心抽查

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10日

系部、

教发中心

1.实习巡查表

第三阶段(总结工作)

(三)

毕业生返校后提交实习报告、日志及单位鉴定情况,指导教师将毕业生的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1日

学生、

指导教师

1.实习报告(3000字)

2.装订成册的毕业实习材料(含实习接收函、实习申请表、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

指导教师将所带毕业生实习各项材料装档提交系部,由系部复查无误后,交教发中心抽查

2017年3月31日前

指导教师、系部、教发中心

1.毕业生实习档案

2.毕业生毕业实习单位一览表(纸质定稿)

3、指导教师指导手册

系部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教发中心

2016年4月7日前

系部

1.总结报告

四、毕业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学生实习成绩应综合体现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效。实习成绩由实习纪律、实习态度、业务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等项目构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应参考实习单位对该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检查情况来确定。最终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实习成绩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劳动纪律和实习态度

20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0

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40

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质量

20

总分

100

五、实习的纪律与注意事项

实习期间,应以实习单位为课堂,以实习单位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为教员,认真搞好毕业实习,使其真正收到实效。为此,必须做到:

1.严格按照实习规定的要求进行实习,不得提前结束实习,也不准随意延长实习时间。在实习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调换实习单位。要遵守学校纪律及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与实习带教师傅和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2.虚心学习会计核算的方法、财务管理的技巧以及其他企业管理知识,勤奋探索实践工作经验。尊重实践经验,尊重管理人员,虚心听取讲解,认真写好实习日志,及时进行实习总结,并在CRP系统顶岗实习模块提交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3.对在实习中悉知的商业秘密保密。借阅实习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完整归还。

4.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进行有效结合,在实习过程中,利用实习的有利条件,收集和掌握与毕业论文写作有关的数据资料,使毕业论文更具有实用性和现实意义。

5.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将采用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通讯联系、实地走访实习单位、网络、电话询访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学生应积极配合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检查,联系电话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指导教师、素质教师。

6.实习期间要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选择乘坐安全交通工具;保持通讯顺畅,随时与指导老师、素质教师及家人保持交流和联系。

7.因病或其他原因确不能参加实习者,应提供医院证明及书面申请报告,向学生发展中心办理请假手续并告知系部。实习期间请假者,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违者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重修可在暑假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六、实习经费管理

(一)校外实习经费使用标准

1.交通费

包干使用,根据实际实习天数,可按每人每天10元,每生最高限额50元,超过部分由学生自付,凭票报账。

2.住宿费

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房,应尽可能请接收实习单位协助解决。解决不了时,住宿标准按每人每天30元,每生最高限额150元,超过部分由学生自付,凭票报账。

3.实习管理费

实习单位要求缴纳实习管理费时,校外集中实习可在每生每天10元的限度内支付,实习管理费由实习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开具正式票据,回校凭据报销。实习单位需要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凭发票与保险单报销。

(二)报销程序

指导教师在校外实习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填写并提交《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报告》、《校外实习经费核定表》、《学生校外实习报告(作品)》、《学生校外实习成绩单》。上述材料经系主任初审后送教发中心复核,最终经分管校领导核准后,可到财务处完成报账手续。

学生在校外实习达到5人以上才可使用本办法。学生单个实习不适用于本办法。

财会系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