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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实施方案

2017届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9一、制定实习大纲及指导书

2016年11月20日前(本周内)制定完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指导书。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系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毕业实习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辛林

副组长:陈汉龙

成员:林晓薇曹淑华林玲高慧林瑞芳

邹灵涵邓美珍叶芳张萍香雷光美

秘书:连晓媚

三、实习分组及实习动员大会

2016年12月6日前进行毕业实习指导分组,指定各组指导教师并于2016年12月13日(第十六周周二下午)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原则上12月17日下午前(周五)各组安排完成师生见面。

(一)实习动员

1.人员安排:安排四位老师实习动员宣讲(陈汉龙、林晓薇、林玲、高慧);

2.教室安排:见下表

财会系2017届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安排表

班级

时间

地点

参会辅导员

指导教师

13财务管理1、2班

13财务管理(闽台班)

周二下午(12月13日)15:30—16:30

实3301

林文挺、王征榕

林晓薇

13财务管理3、4班

13级精英班(财务管理方向)

周二下午(12月13日)15:30—16:30

实3302

陈葆毅、李阳

林玲

13财务管理5、6班

周二下午(12月13日)15:30—16:30

实3401

胡梦婷、刘栩彬

陈汉龙

13财务管理(涉外班)13财务管理(金创班)15财务管理(专升本)

周二下午(12月13日)15:30—16:30

实3402

廖松华、张亮

高慧

(二)实习分组

学生共800人,拟分为40组,每组20人,须配备40名实习指导教师,原带论文我校教师31名可带实习,尚缺9名实习指导教师。

解决途径:

1.本系其他教师(柳燕奇、陈雯如、兰龙耀、潘庚飞、唐晓蕊)

2.请素质教师带毕业实习(陈葆毅、胡梦婷、廖松华、王征榕)

四、实习形式

根据《bwin必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以系部集中定点组织实习和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定点组织实习的,实习单位以实习基地为主,由学院组织学生到学院指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实习或到指导教师联系指定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原则上学生应积极服从系部安排的集中实习,不得中途离开集中实习单位另寻其他实习单位。

(二)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的,即由学生通过各种途径自主与相关实习单位联系,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关。系部也允许学生开展自主实习,但也需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因病或其他原因确不能参加实习者,应提供医院证明及书面申请报告,向学生发展中心办理请假手续并告知系部。实习期间请假者,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违者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予毕业;重修可在暑假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五、联系实习单位

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30日,要求教师、学生落实联系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单位相关情况报系部汇总,学生须在CRP顶岗实习模块填写实习计划、实习单位信息、实习申请,另外还须提交签署实习安全协议书并提交实习单位一览表。

六、实习执行

2017年2月13日-2017年3月24日,学生前往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共6周),期间要求学生及时在CRP顶岗实习学生模块填写实习日志,教师原则上至少每周与每生联系一次,具体可通过实地走访实习单位、网络、电话询访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并及时填写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辅导员也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实习走访与检查。

七、中期检查

时间拟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10日。系部将统一安排教师前往我省各地(包括:福州、长乐、厦门、泉州、漳州)学生实习单位进行现场巡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解决实际问题。

八、实习返校及离校申请处理

2017年3月27日——2017年6月2日学生返校进行为期10周的毕业论文撰写;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要求辅导员晚点,确定学生返校情况并及时报送系部。

如有特殊情况须留在实习单位继续实习的同学,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证明,获得实习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素质教师、系主任、学生发展中心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完成“CRP系统-顶岗实习”学生模块中实习计划、日志、总结、报告等填写任务;

(2)无考试不及格、课程重修和绩点不足等学业问题;

(3)确实已经与实习单位有签约意向(需提供实习单位书面证明协议);

(4)论文指导老师认为该学生论文进度合适,实习期间不影响论文撰写,同意离校继续参加实习。

九、实习材料及成绩提交

(一)实习结束后返校前,学生须将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从CRP系统打印出来,并将以下材料:实习接收函回执、毕业实习申请表、毕业实习日志、毕业实习总结、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贴上个人证件照)等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相关纸质版材料签章需完整。2017年3月25日-30日完成各项实习材料提交,指导教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上报系部并录入教务系统。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应参考实习单位对该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检查情况来确定。最终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实习成绩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劳动纪律和实习态度

20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0

实习任务完成情况

40

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质量

20

总分

100

(二)2016年3月30日前,指导教师将所带毕业生实习各项材料装入实习装档袋并提交系部,同时提交最终版毕业生毕业实习单位一览表。

十、实习总结

2017年4月7日前,系部做好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书面报送教发中心。

十一、实习经费管理

(一)校外实习经费使用标准

1.交通费

包干使用,根据实际实习天数,可按每人每天10元,每生最高限额50元,超过部分由学生自付,凭票报账。

2.住宿费

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房,应尽可能请接收实习单位协助解决。解决不了时,住宿标准按每人每天30元,每生最高限额150元,超过部分由学生自付,凭票报账。

3.实习管理费

实习单位要求缴纳实习管理费时,校外集中实习可在每生每天10元的限度内支付,实习管理费由实习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开具正式票据,回校凭据报销。实习单位需要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凭发票与保险单报销。

(二)报销程序

指导教师在校外实习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填写并提交《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报告》、《校外实习经费核定表》、《学生校外实习报告(作品)》、《学生校外实习成绩单》。上述材料经系主任初审后送教发中心复核,最终经分管校领导核准后,可到财务处完成报账手续。

学生在校外实习达到5人以上才可使用本办法。学生单个实习不适用于本办法。

财会系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