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为了加大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本校教师提供论文查收查引的委托代办服务,凡需要的本校教师可向图书馆提出论文查收查引服务申请。
一、服务实现方式
我校图书馆与福建师范大学科技查新站建立业务联系,由我校图书馆馆员受理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论文查收查引委托代办申请,并向福建师范大学科技查新站传递相关申请,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转交给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服务介绍
论文查收查引:通过国际联机和国内相关数据库,检索最新、最全的收录、引文信息,为委托人出具论文(或期刊)被国内外权威性检索刊物(数据库)收录及被他人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福建师范大学科技查新站盖章)。其中包括:SCI-E、SSCI、A&HCI、EI、CPCI-SSH、CPCI-S、CSCD、CSSCI、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等著名检索工具收录与引用情况。
三、服务流程
1、请用户下载并填写《福建师大图书馆查收查引委托单》(点击下载),按照表格上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至图书馆采编部邮箱43143202@qq.com信件主题设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检索”,注意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图书馆与委托者及时联系。
2、提交委托申请:委托人当面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委托申请。
3、委托确认与缴费:图书馆代办馆员收到用户委托申请后,及时与用户联系,确认填写无误后,将在约定时间内将电子委托单发送至科技查新站。委托人将相关费用交图书馆受理委托代办馆员。
4、检索报告反馈:科技查新站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将查收查引检索证明交至我校图书馆,随后由图书馆转交委托人。
四、代办服务的费用:科技查新站按有关规定收取相关的查新费,我校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
收录或引用证明50元/篇/单库,单篇单库检索均出具一份证明,若须增加证明份数,另加打印费每份10元。检索后未被收录或引用不收取费用。
补充说明:用户提交论文查收查引委托单后需先行支付相关检索费用后,方可享受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服务,费用由我馆代收。另福建师范大学科技查新站开具的是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需要一个月后领取,请各位悉知。
五、代办服务的时间
原则上图书馆每月25日集中办理一次代办论文查收查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六、代办服务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昌瑛 电话:0591-27561092 邮 箱:43143202@qq.com
注意事项:
1、 检索完成时间依据用户提供的需出具证明的论文数量确定,一般情况下,3-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用户提供的需出具证明的论文数量过多,将延迟报告完成时间。
2、 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查收查引高峰期间,收到的用户委托数量较多,且时间较为紧促,报告交付时间也将延长,因此请用户尽量提前递交申请。
附件:福建师大图书馆查收查引委托单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